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提升采购需求管理与意向公开等工作的规范性、科学性,学校正式启用“采购需求管理、采购意向公开”功能模块。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功能定位与目标
本次上线的模块旨在构建从“需求调查”到“意向公开”的全周期线上化管理体系,实现以下目标:
1.规范前端管理:实现采购需求调查流程标准化、线上化,确保采购需求明确、合规、完整;
2.增强计划性:通过提前公开采购意向,便于潜在供应商知悉和准备,保障市场充分竞争;
3.提升协作效率:为采购申请人、归口管理部门与采购监管部门建立统一线上协作通道,减少沟通成本,缩短前期准备周期。
二、实施范围
(一)采购需求管理
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内或采购限额标准以上的货物、工程和服务项目,均应纳入采购需求管理范围。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须按规定开展采购需求调查与风险控制审查:
1.1000万元以上的货物、服务采购项目,3000万元以上的工程采购项目;
2.涉及公共利益、社会关注度较高的采购项目;
3.技术复杂、专业性较强的项目,包括需定制开发的信息化建设项目、采购进口产品的项目等;
4.上级主管部门、学校归口管理部门或用户单位认为需要开展需求调查的其他采购项目。
(二)采购意向公开
凡达到政府分散采购限额标准的项目,应至少提前30日公开采购意向。
三、操作流程
(一)操作方式:
采购需求管理:方式一:登录学校“招标与采购管理中心”(https://heuzczx.hrbeu.edu.cn/sfw_cms/e?page=cms.index),在“采购管理系统”模块点击“我的采购需求”。方式二:登录学校“网上办事中心”(http://one.hrbeu.edu.cn/),在“财务资产”栏目点击“采购需求管理”进入。
同时,“采购意向公开”模块已纳入采购申请审批流程中,不再单独设置栏目。
具体操作方式详见附件1《采购需求管理操作指南》、附件2《采购意向公开操作指南》。
(二)采购需求管理流程:
1.用户单位申请人发起采购需求,选择需求编制方式,填报采购需求“项目信息”,项目负责人、学院领导审核。
填报信息时,明确采购标的的性能、功能、参数、预算、交付期等核心要素。系统支持将技术规格书、论证报告、设计方案等关键文档作为附件上传。
2.发展计划处、科学技术研究院、国有资产管理处、后勤基建处等归口管理部门审核采购需求文件,包括《采购需求调查表》《采购实施计划表》等。
3.财务处、审计处、监察处及相应归口管理部门进行风险控制审查,各部门主管领导会签审核。
(三)采购意向公开流程:
1.用户单位在线填报采购意向;
2.归口管理部门审批;
3.采购代理机构发布采购意向。
四、工作要求
1.采购申请人为需求提报第一责任人,应确保信息的真实、准确与完整;
2.各归口管理部门应认真履行审核职责,严把需求关,共同提升采购项目立项质量。
国有资产管理处 信息化处
2026年1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