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组织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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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 长:于立君(82589012)

副处长:汪生泉(82519008)

副处长:张   楠(82569008)  

主要职能:  

(一)国有资产管理处

1.依据国家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规定,结合学校实际情况,制定学校国有资产管理办法并组织实施;

2.负责学校国有资产管理,直接负责学校房屋、土地、设备、家具等资产实物账的管理和学校公用房配置管理工作;

3.负责监督学校经营性资产的运行及收益情况;

4.负责学校无形资产产权管理,组织制定无形资产管理办法;

5.负责学校国有资产产权界定、产权登记和资产处置工作;

6.负责组织资源使用成本核算,制定成本核算体系与办法并组织实施;

7.负责校级大型仪器设备开放共享平台建设及维护;组织对处级单位大型仪器设备(设施)开放共享及使用绩效考核;负责大型军工设备设施维修经费申报及管理;

8.负责招标与采购管理中心的日常管理工作;

9.学校交办的其它工作。

(二)招标与采购管理中心

1.依据国家法律法规,制定学校采购规章制度和工作流程;

2.负责组织实施学校采购限额标准以上的货物、工程和服务等项目采购与招标工作;

3.负责学校限额标准以下货物、工程和服务等项目采购监管工作;

4.负责采购合同审查与签订、系统录入,配合合同执行;

5.负责供应商数据库、评标专家数据库建设与维护工作;

6.负责采购与招标有关文件资料的整理和归档工作;

7.负责政府采购进口限额以上产品的申报,协调办理进口科教仪器设备的减免税、报关等工作;

8.负责采购计划汇总、分析、统计及计划执行情况上报等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