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教学科研单位:
根据《哈尔滨工程大学大型仪器设备开放共享管理办法》(哈工程校发〔2020〕72号)有关要求,为掌握2025年开放共享工作完成情况,请有关单位结合2025年学科专业建设目标责任书中开放共享工作指标要求填报工作情况总结,现就有关填报事宜通知如下:
一、填报内容
1.2025年50万元及以上大型仪器设备、重大科研基础设施年度运行情况;
2.2025年大型仪器设备开放共享管理情况;
3.已安装物联网硬件情况;
4.2025年开放共享相关收入使用情况;
5.2025年业绩评价开放共享指标完成情况。
二、开放共享工作指标认定时间
2024年11月21日至2025年11月20日。
三、填报要求
1.根据《50万元及以上大型仪器设备开放共享工作考核说明》(附件3)中考核要求和具体说明、指标解释,填报《2025年50万元及以上大型仪器设备、重大科研基础设施年度运行情况表》(附件1)中内容。其中非科研和不共享仪器,需在本年度资产清查盘点抽查时主动提出,并经本单位设备管理员、主管领导和抽查组认定并记录。
2.根据设备年度运行情况,对学科专业建设目标责任书(附件7)、开放共享年度重点工作等完成情况进行总结,完成《2025年开放共享工作情况总结》(附件2)、《已安装物联网硬件情况表》(附件4)、《2025年业绩评价开放共享指标完成情况》(附件6)。
3.根据学校核拨共享收入和本单位资金使用情况,完成《2025年开放共享相关收入使用情况报告》(附件5)。
4.以上需要填报内容,国资处均已完成基础数据的录入,各教学科研单位应核对确认并补充完整。
5.请各教学科研单位于11月20日17点前将经单位相关负责人审核同意后的附件1、附件2、附件4、附件5、附件6电子版发送至指定邮箱:dygx@hrbeu.edu.cn,纸质材料经单位相关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公章送至国资处。
联 系 人:陈潜心 王中洁
办公电话:82519063
办 公 室:主楼521室
附件1.2025年50万元及以上大型仪器设备、重大科研基础设施年度运行情况表.xlsx
附件3.50万元及以上大型仪器设备开放共享工作考核说明.docx
附件6.2025年业绩评价开放共享指标完成情况(各教学科研单位只发相关部分)
附件7.关于明确2025年开放共享工作任务的函(各教学科研单位只发相关部分)
国有资产管理处
2025年11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