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教学科研单位:
根据《高等学校实验室安全检查项目表》要求,各教学科研单位需根据实际情况制定《教学科研单位实验室安全防护用品及应急防护用品配备方案》并及时按需配备,现就相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统筹规划、按需配备
各教学科研单位根据实验室安全分级分类和实验项目风险评估实际需求,督促基层学术组织参照但不仅限附件1内容,制定《实验室安全防护用品及应急防护用品配备方案》(可参考附件2),并充分考虑防护用品现状(详见附件3),结合公共区域应急防护用品配备需求,最终形成《教学科研单位实验室安全防护用品及应急防护用品配备方案》(可参考附件4)。
二、节俭高效、合规优先
各教学科研单位落实过紧日子要求,坚持 “节俭高效” 原则,避免重复采购和资源浪费,对实验室需配备的防护用品充分论证后,按照优先级别自行组织采购,采购物品确保符合国家标准,相关采购严格履行相应采购程序。
三、专项支持
原则上由各教学科研单位自行安排专项资金用于防护用品的配备,确有经费困难的单位,可向国有资产管理处申请专项支持,国有资产管理处将结合实验室风险等级和实际需求,优先保障高风险区域防护用品配备到位。
四、材料提交
请各教学科研单位于5月30日前,将《教学科研单位实验室安全防护用品及应急防护用品配备方案》由单位党政主要负责人签字、加盖公章后交至国有资产管理处(主楼534)备案,电子版发送至:sysaq@hrbeu.edu.cn。
联系人:战宇 刘旭峰 廉玉佳
联系电话:82519870 82519591
附件4:教学科研单位实验室安全防护用品及应急防护用品配备方案.docx
国有资产管理处
2025年5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