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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快速采购系统及合同管理系统上线的通知

发布者:国有资产管理处 发布时间:2023-12-05 浏览次数:521

各有关单位:

为提高采购工作效率,强化采购风险防控,国有资产管理处(以下简称“国资处”)历时两年完成快速采购系统研发和测试工作,给教职工提供更加便捷高效的采购服务;同时,在信息化处配合下引入电子签名签章技术,实现合同在线签署。经学校研究决定,现启动快速采购系统及合同管理系统上线试运行工作,并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快速采购系统

(一)采购方式:

网上竞价、智能比选、单一来源、直接采购等。

(二)适用范围:

使用学校预算资金的政府集中采购目录以外且在政府分散采购限额标准以下的货物、服务和工程采购项目。

1.直接采购:适用于依据质优价廉的原则直接确定成交供应商的采购项目,包括预算金额5万元以下的采购项目及符合《哈尔滨工程大学集中采购实施细则》第十四条情形的采购项目。

2.单一来源:适用于只能从某一特定供应商处采购的项目。

3.网上竞价:适用于预算金额50万元以下且规格、标准统一的货物采购项目。

4.智能比选:适用于不宜采取网上竞价、单一来源和直接采购方式的采购项目。

二、合同管理系统

(一)主要内容:采购合同起草、审批、签字(个人电子签名)、盖章(专用电子印章)等业务。

(二)适用范围:

合同管理系统目前仅适用于学校合同专用章(3)的申请及使用,待系统功能完善后启动其他合同专用章线上审签工作。按照学校财务相关规定,单项或批量采购金额达到2万元以上的项目,报销时均须提供合同。

三、系统上线安排

1.快速采购系统、合同管理系统将于2023126日全面上线运行。

1)自上线之日起,凡是符合要求的项目原则上均要通过快速采购系统实施采购。针对具有特殊需求的采购项目,不适用快速采购方式的,请及时与国资处联系,协商解决。

2)自上线之日起,货物和服务采购合同原则上均要通过合同管理系统履行审核审批流程,并由国资处按照学校相关规定使用电子签章后生效。针对具有特殊需求的采购合同,不适用线上审签的,请及时与国资处联系,协商解决。

2.考虑部分项目已开始组织实施采购和合同签订工作,系统业务设置过渡期为2023126-20231231日。自202411日起,所有使用学校预算资金的政府集中采购目录以外且在政府分散采购限额标准以下的采购项目,均须通过快速采购系统实施采购;所有使用学校合同专用章(3)的合同均须通过合同管理系统进行网上审签。

四、系统上线操作培训

为切实做好新系统上线后的实际操作指引工作,国资处组织召开快速采购系统及合同管理系统上线业务培训会议。请有关单位高度重视此项工作,确保系统上线后项目采购和合同签订工作平稳过渡、有序推进。

(一)培训和交流内容

1.传达学校采购工作纪律要求;

2.介绍快速采购系统操作、分享采购常见问题处理方案;

3.介绍合同管理系统操作及注意事项;

4.采购业务交流及现场答疑。

(二)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三)参会人员

各单位采购主管领导及采购管理员,有网上竞价、智能比选、单一来源、直接采购及合同签订需求的其他人员。 

五、其他

1.学校合同专用章(3)是学校授权国资处使用保管的印章,各单位不得将货物和服务采购合同以外的合同申请使用。

2.合同管理系统中的采购合同模板已经通过学校法务合法性审查,建议优先考虑使用。如需使用其他合同模板,请先行完成合同文本的合法性审查,并将审查后确定的合同文本通过系统上传,审核通过后即可进入采购合同电子签(章)流程。

3.具体操作方法见国资处网站下载专区“快速采购系统操作指南”、“合同管理系统操作指南”、“供应商电子签章使用手册”。

4.如有技术问题,请及时与国资处联系,便于进一步优化系统流程,提升用户体验感和满意度。

1)快速采购系统 

网上竞价、单一来源   王中洁 82519063

智能比选、直接采购   吴苏  82568150

(2)合同管理系统   冯金辉 82519446

 

                                                 国有资产管理处 信息化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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