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学校“抓落实、促转型”的年度工作要求,“筑基础、赋新能”实现精细化管理,在2023年5月完成对6个学院的分散采购监督检查工作基础上,监察处、科学技术研究院、国有资产管理处组成联动检查小组,于2023年10月对智能科学与工程学院、计算机科学与技术学院、信息与通信工程学院、经济管理学院、材料科学与化学工程学院、数学科学学院、外国语学院、人文社会科学学院、核科学与技术学院、马克思主义学院、体育部、国际合作教育学院、哈尔滨工程大学南安普顿海洋工程联合学院、未来技术学院共14个学院的分散采购工作进行监督检查。
10月26日,国有资产管理处组织召开分散采购监督检查结果反馈会议,检查小组单位领导及工作人员、被检查单位分管采购的领导、采购管理员及相关办公室负责采购管理工作的人员参加会议。
会上,国有资产管理处副处长汪生泉、科学技术研究院副院长董官明、监察处正处级纪检监察员王艳杰分别介绍分散采购检查结果情况及采购管理工作有关要求。
国有资产管理处处长于立君强调,各单位要高度重视采购管理工作,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和学校有关规定对采购工作的各项要求,做好以下工作:一是11月30日前完善单位内部采购管理制度,尽快补齐制度短板;二是抓好包括分管采购领导、采购管理员、采购项目负责人和经办人员在内的采购管理队伍建设,提升建设管理能力和水平;三是坚决杜绝拆分采购、串标围标等违规违纪现象,落实对代表学校参加评审的专家等各类人员工作要求,强化采购风险防控。
国有资产管理处在实现对学校教学科研单位分散采购监督检查工作全覆盖、常态化的基础上,将进一步巩固监督检查成果,加强对学校的采购工作风险防控培训,指导各单位完善采购管理制度、加强采购管理队伍建设,促进各单位分散采购规范化精细化管理水平提升,助力学校采购工作转型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