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单位:
为提高仪器设备的完好率、使用率和使用效益,使仪器设备更好地为教学科研工作服务,现开展2023年春季学期仪器设备维修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使用方向须满足以下条件之一的纳入学校固定资产的教学科研用仪器设备:
1.以教学为主的仪器设备;
2.以科研为主的仪器设备但承担本科生教学任务(本科教学任务必须有相应的培养方案和实验教学大纲),年运行机时数高的仪器设备优先安排;
3.以科研为主的仪器设备但加入了学校大型仪器设备共享平台,并且有共享业绩及机时,年共享机时高的仪器设备优先安排。
二、工作程序
1.单位初审。请各单位本着实事求是、勤俭节约的原则,组织好本单位内部申报,要优先保证教学用仪器设备维修,申报前应多方咨询,进行全面评估选定合理的维修方案,并对维修项目经济性进行审核。对年代久远、技术参数落后,不具有维修价值的仪器不列入维修范围。
2.项目踏勘。国有资产管理处将视设备维修项目申报情况组织专家现场踏勘。
3.项目评审。国有资产管理处对申报的设备维修项目采用单位现场答辩、专家评议等形式进行审核。主要评审:(1)维修必要性、可行性;(2)历史运行管理情况、开放共享情况;(3)项目完成后设备预计使用效益;(4)项目执行保障措施;(5)预算依据及明细。
4.项目批复。国有资产管理处下达维修计划,按计划督促执行,各单位不得随意更改计划内容。
5.项目执行。各单位应严格执行维修方案,在批复的资金额度内,应在2023年12月底完成维修工作。对于因部件返厂、加工定制等特殊原因不能当年完成的,应于2023年11月30日前向国有资产管理处提交情况说明。
6.项目验收。各单位应组织专家现场验收,对设备的故障及维修运行状态情况等进行总结,填写《哈尔滨工程大学大型仪器设备维修验收单》(见附件3)。维修金额超出10万元的维修项目,国有资产管理处参加该设备的现场验收。
7.绩效自评。维修项目结束后,各单位应配合国有资产管理处填报《2023年仪器设备维修绩效指标年报表》(见附件4),完成产出指标、效益指标等绩效自评工作。
三、申报要求
1.各单位根据仪器设备维修需求做好统筹,对材料真实性进行审核,按缓急程度、重要性进行排序。
2.各单位填写《哈尔滨工程大学__(单位)2023年春季学期仪器设备维修项目汇总表》(见附件1),其中拟维修单台(套)设备账面原值在10万元及以上或申请维修经费5万元及以上的单个维修项目,需填报《哈尔滨工程大学大型仪器设备维修申请表》(见附件2)。
各单位应高度重视仪器设备维修工作,单位分管教学科研仪器设备维修工作的负责人组织好本单位申报工作,维修工作联络员有变动的单位需填报《仪器设备维修工作联络员名单》(见附件5)。各单位将项目汇总表、大型仪器设备维修申请表和联络员名单电子版发送至邮箱lvhongming@hrbeu.edu.cn,纸质版(一份)签字盖章后统一送至国有资产管理处(主楼518室),报送材料截止时间2023年4月7日。
联系人及电话:吕宏明 82589279 15146106677
附件:1.哈尔滨工程大学2022年秋季学期仪器设备维修项目汇总表.xlsx
国有资产管理处
2023年3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