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按照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工业和信息化部国有资产管理考核评价暂行办法〉的通知》(工信厅财〔2017〕120号)要求,学校将开展2020年国有资产管理考核评价工作,本次考核评价周期为2020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请各单位按归口管理内容提交自查自评与整改工作报告及相关支撑佐证材料(见附件1、2、3、4),于2021年3月15日前将纸质材料报送国有资产管理处(主楼509室),电子版材料请发送至邮箱gzc@hrbeu.edu.cn。
为加强国有资产管理考核评价工作,结合学校第七轮岗位调整,请涉及单位指定专人负责,并填报《国有资产管理考核评价负责人及联络员表》(见附件5)。
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才 欣 82519446 18604511119
张晓红 82588732 18846042263
李中英 82568150 13796032599
吴树政 82569554 18845081917
附件: 1.提交材料清单及注意事项
2.哈尔滨工程大学国有资产管理考核评价任务分工表
3.工业和信息化部国有资产管理评价指标评分表
(电子版)
4.工业和信息化部国有资产管理评价指标说明
(电子版)
5.国有资产管理考核评价负责人及联络员表
国有资产管理处
2021年3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