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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有资产管理处开展采购制度宣讲系列活动

发布者:国有资产管理处 发布时间:2019-04-16 浏览次数:11116

  2019年,国有资产管理处开展采购制度系列宣讲活动,解读国家政府采购政策及学校新修订和出台的《采购管理办法》《集中采购实施细则》《分散采购实施细则》等文件精神,介绍货物集中采购和分散采购业务办理流程。4月4日和12日,国资处分别走进动力学院和核学院,举办采购制度宣贯交流会。国资处负责人、学院负责人、学术团队负责人和财务助理等教师代表参加交流会。

  国资处处长路军对国家“放管服”的政策要求、采购管理办法修订背景、采购工作面临的严峻形势和学校采购管理制度体系建设情况进行了介绍。她指出,采购工作以“建制度、抓规范”为工作重心,进一步理顺和明晰采购管理范围、职责程序,通过健全采购制度和规范流程表单等措施使采购管理切实做到有章可循、有规可依。

  招采中心冯金辉为与会老师解读学校最新的采购政策,一是介绍采购新要求和采购程序发生的变化,二是强调采购方式选择、各类表单填制及合同签署注意事项等,三是结合各类监督检查中发现的问题,提醒老师时刻关注采购风险点,保证承担的采购项目“经得起检查,经得起推敲”。

  招采中心杨帆解读分散采购实施细则,一方面介绍了招采中心做好“放”字,简化采购流程,赋予用户单位更大采购自主权的政策导向;另一方面,学校将强化对分散采购的管控措施,加强采购活动事中和事后的监管力度,并重点从四种分散采购方式的实例角度,讲解分散采购的实务操作程序。
  国资处与与会教师展开采购业务交流,针对教师代表提出的进口货物采购、免税政策等疑问进行解答,与会教师对采购工作提出了意见和建议,宣贯现场气氛热烈、互动积极。宣讲结束后,发放了《采购管理制度流程汇编》《货物集中采购服务指南》《货物分散采购服务指南》。
  国资处还将对学科条件建设、实验教学条件建设等采购项目组织专项培训会。通过培训宣讲活动,使教学科研一线的老师全面了解学校现行采购要求,切实为助力学校教学科研等各项工作的发展奠定良好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