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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重大科研基础设施和大型科研仪器开放共享评价考核工作的通知

发布者:国资处 发布时间:2018-08-17 浏览次数:11312


各相关单位:

根据《工业和信息化部科技司关于做好重大科研设施和大型科研仪器开放共享评价考核工作的通知》(工科函〔2018595号)要求,现将有关工作安排如下:

一、考核范围

重大基础设施和原值50万元以上的大型科研仪器2017年度的开放共享情况。

二、考核内容

1.运行使用情况。设备运行状态、年运行机时、年对外

服务机时等情况。

    2.共享服务成效。围绕重大科技创新和中小微企业需求,

对校外单位提供共享服务的情况,服务支撑校外单位科技创新及产生的重要成果等。其中,各单位需提供至少支撑我校国家重大科技创新主要成效和支撑外单位科技创新主要成效各3个。

3.组织管理情况。开放共享管理内部制度建设,集约化管理,实验队伍建设等情况。

4.重大科研基础设施开放共享情况。运行及支撑科技创新等情况。

三、有关要求

1.各相关单位要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对提交的数据审核把关,汇总相关材料(见附件1-5,电子版单独发送相关单位),确保本次评价考核工作顺利开展。821日前将汇总材料电子版发送至nason@hrbeu.edu.cn,纸质版(单位负责人签字盖章后)送至国有资产管理处(主楼509室)

2.各相关单位要认真准备材料,确保数据真实可靠。相关部委将采取随机抽查的方式核实相关数据,对发现数据造假的单位,根据相关规定计入科研严重失信行为记录。

3.相关部委对考核结果较好的单位,通过后补助予以支持;对考核结果较差的单位,视具体情况予以公开通报、核减相关经费等相应处理。同时,评价考核结果还将作为科技创新基地,科研机构等评估的重要依据。

联系人及电话:王嵩 13904606995

 

附件:1.哈尔滨工程大学-科研仪器服务成效

2.哈尔滨工程大学-重大基础设施服务成效

3.科研仪器开放服务收入汇总表

4.50万元及以上仪器资产明细表

5.人员情况

 

        国有资产管理处

        20188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