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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18年学校资产清查盘点工作的通知

发布者:国有资产管理处 发布时间:2018-05-02 浏览次数:11694

各处级单位:
       为进一步规范和加强学校资产管理,及时准确地掌握资产变动情况,提高资产使用效率。根据学校内部控制管理相关要求,学校决定开展2018年资产清查盘点工作。
       一、清查盘点工作目的
      (一)加强学校资产管理,防止资产流失,增强人员责任意识。
      (二)对资产清查盘点过程中发现的问题,要逐一梳理,分析原因,逐项整改,确保账实相符。
       二、清查盘点范围
       自2016年1月1日起至2017年12月31日,学校新增的固定资产,包括仪器设备(含软件)、家具等。
       三、工作内容
      (一)清查盘点工作从2018年5月开始至2018年11月结束,整个过程分为3个阶段,采用自查和现场抽查相结合的方式。
      (二)对各单位已变动人员,在本次清查盘点中一并完成资产交接手续及账目调整工作。
       四、清查盘点工作步骤
      (一)自查自纠阶段(5月2日—9月16日)
       各单位根据相关工作要求,自行制定本单位的资产清查盘点实施方案并开展资产盘点。各单位对照固定资产(软件)的盘点台账,逐一进行盘点,盘点时要做到以账对物和以物对账相结合,做到不漏、不重、不错。对账物相符的固定资产(软件)要核对使用单位、存放地点、领用人等信息,对有账无物和有物无账的事项要如实填写并说明情况(见附件1、2),形成的自查报告(见附件3)由单位负责人签字确认并加盖公章。
     (二)实物盘点阶段(9月17日—10月15日)
      学校依据各单位上报的自查情况进行现场抽查盘点。
     (三)总结阶段(10月16日—11月5日)
      汇总资产清查盘点情况,形成资产清查盘点汇总表、资产清查盘点工作报告等材料,分析资产清查盘点过程中发现的问题,逐一梳理,逐项整改,不断完善学校资产管理制度。
       五、工作要求
     (一)资产清查盘点工作时间紧、任务重、难度大、覆盖面广,各单位要高度重视,做好本单位清查盘点的组织工作,制定相应的工作方案,确保按时间节点完成各阶段任务。
     (二)各单位要明确分工,密切配合,按照“统一领导、归口管理、分级负责、责任到人”的原则,协同做好资产清查盘点工作。
     (三)各单位在清查盘点工作中要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对自查阶段发现的问题要及时自纠自改,并逐项完成相应整改。对盘点过程中存在的瞒报、虚报等违纪行为,学校将按相关规定处理。
     (四)资产清查盘点具体工作联络人及电话:
      1.刘海才、吴树政、相薇(固定资产含软件,82569554/82588732)
      2.吕宏明(进口仪器设备,82519863)。

 

     附件:1.有账无物资产登记表
        2.有物无账资产登记表
        3.《资产清查盘点报告书》内容要求

 


 哈尔滨工程大学 
2018年5月2日

 

附件1:有账无物资产登记表.XLS附件2:有物无账资产登记表.XLS附件3:《资产清查盘点报告书》内容要求.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