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工作通知

关于征集学校采购评审专家库专家的通知

发布者:国有资产管理处 发布时间:2017-03-31 浏览次数:10830

各单位及有关人员:

为加强学校采购与招标活动的管理,进一步完善我校采购评审专家库专家相关信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评审专家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面向校内公开征集技术、经济、法律等方面的专家,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审专家条件

1.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廉洁自律,遵纪守法,无行贿、受贿、欺诈等不良信用记录;

   2.具有中级专业技术职称或同等专业水平且从事相关领域工作满8,或者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或同等专业水平;

   3.熟悉政府采购相关政策法规;

   4.承诺以独立身份参加评审工作,依法履行评审专家工作职责并承担相应法律责任的中国公民;

5.不满70周岁,身体健康,能够承担评审工作。

二、评审专家申报方式

  本次征集采购评审专家工作主要采取个人申请与单位推荐相结合方式进行,凡符合规定的人员,均可自荐或由所在单位推荐(需征得被推荐人同意)。

(一)个人申请

申请人自行填写《哈尔滨工程大学采购评审专家申报表》,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二)单位推荐

由符合条件人员的所在单位,在征得本人同意后,按要求填写《哈尔滨工程大学采购评审专家申报表》,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三)证明材料清单

1.《哈尔滨工程大学采购评审专家申报表》1份(本人签字);

2.近期彩色一寸证件照1张(自行粘贴于《哈尔滨工程大学采购评审专家申报表》);

3.申请人身份证复印件1份;

4.申请人职称证书复印件1份;

5.申请人学历证书复印件1份;

6.申请人相关资格证书复印件1份;

7.其他证明材料。

申请人须在2017428日前,将上述材料报送至国有资产管理处(招标与采购中心)主楼518室,同时将《哈尔滨工程大学采购评审专家申报表》电子文本发送至zczx@hrbeu.edu.cn

三、其他

已在学校采购评审专家库专家,也需按照上述要求,填写《哈尔滨工程大学采购评审专家申报表》,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联系人及电话:吕宏明82519863;冯金辉82519862

  

附件:哈尔滨工程大学采购评审专家申报表(1).docx

  

  

  

国有资产管理处(招标与采购中心)

20173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