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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办公用房使用情况核查的通知

发布者:国有资产管理处 发布时间:2016-06-21 浏览次数:10877

各分党委、党总支,各处级单位:
  根据中央和工业和信息化部文件要求,学校办公用房已按规定调整完毕。为进一步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加强我校办公用房日常管理,强化全校党员干部政治责任意识,根据《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关于做好办公用房清理和使用情况报送工作的通知》(工信厅函〔2016〕364号)要求,经学校研究,决定对全校机关办公用房使用情况进行专项核查,重点对副处级及以上领导干部办公用房情况进行核查,并建立我校办公用房信息数据库。具体安排如下:
  一、核查范围:全体校机关、直属单位和院系机关人员,重点核查副处级及以上领导干部。
  二、核查内容:办公用房是否符合规定:正处级不超过18㎡/人,副处级不超过12㎡/人,科级及以下不超过9㎡/人。
  三、报送时间:6月24日(星期五)17点前,将单位主要负责人签字盖章的《单位办公用房情况明细表》(见附件)纸质和电子版报国资处龚洵安(主楼509室,邮箱:gongxunan@hrbeu.edu.cn)联系人及电话:侯磊,82568661
  四、核查时间:6月27日—30日
  要求各单位对此项工作予以高度重视,所涉及办公用房能随时开门备查。  

      党风廉政建设办公室   纪委办监察处   国有资产管理处

                  2016年6月21日

    单位办公用房情况明细表 (1).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