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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启动2016年院系大型仪器设备(设施)考核对标工作的通知

发布者:国有资产管理处 发布时间:2016-12-08 浏览次数:10870

相关学院: 
  为加强大型仪器设备(设施)管理,提高大型仪器设备(设施)的利用率和使用效益,学校将大型仪器设备(设施)共享和使用绩效作为2016年部分学院目标任务书中考核内容之一,为协助相关学院做好年末考核对标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并说明如下: 
  一、大型仪器设备(设施)共享
  1.工作目标:提高参加共享的大型仪器设备(设施)比例,增加大型仪器设备(设施)共享使用业绩。 
  2.设备范围:单件或成套价值在人民币20万元以上,状态完好的大型仪器设备(设施),具体设备基数表见附件1。 
  3.任务书相关内容:“20万元以上大型仪器设备加入学校共享平台率达到60%。”
  4.涉及学院:自动化学院、材化学院。 
  5.对相关内容的说明:学校已建成并运行“大型仪器设备共享平台”(http://gxpt.hrbeu.edu.cn/index.aspx),为各学院大型仪器设备(设施)实施共享提供信息展示、预约、收费、统计等日常运行管理服务,制定收费标准并加入该平台的大型仪器设备(设施)即被认定可提供共享服务。学院加入平台的大型仪器设备(设施)数和学院大型仪器设备(设施)基数之比即为共享率。 
  6.考核要求:请相关学院按附件1确定的基数,根据目标任务书中的共享率要求进行对标自检。
  二、大型仪器设备(设施)使用绩效管理 
  1.工作目标:通过开展大型仪器设备(设施)使用绩效管理,积累数据、查找问题、分析原因、积极改进,以提高大型仪器设备(设施)的利用率和管理水平。
  2.设备范围:单件或成套价值在人民币40万元以上,状态完好的大型仪器设备(设施),具体设备基数表见附件1。 
  3.时间范围:2015年9月——2016年8月的管理与使用效益。 
  4.任务书相关内容:“近三年新增40万元以上设备参加绩效考核率达到100%。”
  5.涉及学院:船舶学院、动能学院、自动化学院、水声学院、材化学院、核学院。
  6.2016年相关学院需开展的工作 
  (1)学院要依据教育部高教司《关于印发〈高等学校贵重仪器设备年度效益评价表〉的通知》(教高司条函[2000]10号)(见附件2),结合本学院的学科专业特色制定相应的管理办法,年终对考核范围内的设备逐台考核,并将考核结果上报学校,考核结果表见附件3。 
  (2)学院要加强对《大型仪器设备履历书》的记录管理。学校本年度重点考核大型仪器设备(设施)的使用机时,考核范围内的大型仪器设备(设施)使用机时以《大型仪器设备履历书》中记录的机时为准,要求大型仪器设备(设施)的使用日期、工作内容、使用情况、实际使用机时等内容务必记录完整,不得虚报、漏报、瞒报。
  (3)学院年终对大型仪器设备(设施)使用效益情况要形成总结报告,对大型仪器设备(设施)使用情况进行分析,对使用效益不高(特别是多年零机时)的设备要重点分析原因,总结报告提纲见附件4。 
  三、其它事宜 
  1.考核对标结果上报要求:请相关学院根据目标任务书中关于“大型仪器设备(设施)共享和使用绩效管理”的指标要求启动对标工作,并于2016年12月19日之前将附件3、4纸质材料签字盖章上报学校。 
  2.大型仪器设备履历书请到国有资产管理处资产管理办公室(507室)领取。
  联系人:王嵩
  电话:82569554 
附件:1.各学院参加考核的设备基数表
   2.《关于印发〈高等学校贵重仪器设备年度效益评价表〉的通知》(教高司条函[2000]10号)
   3.XX学院大型仪器设备(设施)管理与使用效益考核结果
   4.XX学院大型仪器设备(设施)管理与使用效益自评总结 

                          国有资产管理处 
                        二〇一六年十二月八日

附件1.各学院参加考核的设备基数表.xlsx附件2.关于印发《高等学校贵重仪器设备年度效益评价表》的通知.pdf附件3.学院大型仪器设备(设施)管理与使用效益考核结果.pdf附件4.学院自评总结报告提纲.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