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单位:
根据《关于印发<哈尔滨工程大学2016年国有资产清查方案>的通知》(哈工程校发〔2016〕44号)文件,我学国有资产清查工作已于4月7日全面启动,各单位开展了全面的资产自查工作。现将前阶段各单位自查完成情况及下一阶段工作安排通报如下:
一、各单位资产清查自查完成情况
按照清查工作方案的要求,各单位应于5月20日前完成全面自查工作并将清查相关表格电子版和纸质版报送至实验室与资产管理处。截止6月6日,在涉及本次资产清查的56个处级单位中,尚有22个单位未报送资产清查自查报告和自查表格。为确保资产清查后续工作顺利推进与实施,请未完成资产清查自查工作的单位务必于6月12日(周日)前按照要求报送各类资产清查自查表格(电子版和纸质版)。
二、下一阶段工作安排
按照《哈尔滨工程大学2016年国有资产清查方案》安排,学校已成立资产清查工作核查小组,将于6月中下旬对各单位自查结果进行实地核查和重点抽查,届时提前1天通知各单位,请提前做好相关准备。
实验室资产管理处
2016年6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