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工作通知

关于资产管理一体化平台部分业务调整的通知

终审:王晓迪

发布者:资实处 发布时间:2026-10-27 浏览次数:10

各有关单位:

为适应学校高质量发展,进一步提高资产管理和服务水平,学校启动了资产管理一体化平台(以下简称平台)建设。经前期上线运行,平台已完成与智能报销2.0系统的对接工作。现对资产管理部分业务办理方式进行调整,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业务调整内容

(一)资产入账业务:2026年11月1日起在平台办理,原资产管理系统资产入账功能于2026年10月28日12:00关闭。

(二)资产处置业务:2027年1月1日起在平台办理。

(三)资产清查盘点功能模块:2026年11月1日启动测试。

二、注意事项

(一)已在原资产管理系统中办理登记入账手续的资产,请于10月29日前完成财务报销手续,逾期需在平台中重新办理资产登记入账。

(二)已在原资产管理系统提交报废处置申请的资产,请于12月25日前确认资产已被资实处回收,逾期需在平台中重新提交资产报废处置申请。

(三)请各单位组织本单位教职工配合完成学校通过平台下发的资产清查盘点任务测试工作,核对个人名下资产。如平台信息与实际不一致,请及时更新。

三、培训安排

此次培训会采用线上线下结合的方式,各教学科研单位、职能部门、直属单位资产管理员须线下参会,其他有办理资产入账、调剂、处置等业务需求的人员线上参会。请有关单位高度重视此项工作,组织人员积极参加培训,确保资产入账、处置等业务平稳过渡、有序推进。

(一)培训和交流内容

1.资产管理一体化平台业务调整计划;

2.平台相关模块业务流程介绍及实际操作演示;

3.资产业务交流及现场答疑。

(二)时间及地点

会议时间:2026年10月30日(周五)9:00-10:30

会议地点:主楼七楼会议室(腾讯会议:130-635-562)

联系电话:吴树政 0451—82569554  才 欣 0451—82588732

   

   附件:资产管理一体化平台用户操作手册.docx

 

                                            国有资产与实验室管理处

                                             2026年10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