处 长:于立君(82589012)
副处长兼招采中心主任:汪生泉(82519008)
副处长:张 楠(82569008)
主要职能:
国有资产管理处是学校主管资产管理和招标采购工作的职能部门,招标与采购中心挂靠国有资产管理处。主要工作职责是:
1. 贯彻落实上级和学校关于国有资产管理、招标与采购工作的决策部署,制定学校国有资产、招标采购管理制度及工作流程并组织实施,指导协调各二级单位的资产、采购管理工作。
2. 负责国有资产管理工作。包括学校房屋、土地、设备、家具等资产实物账的管理工作,公务用车管理、公用房配置管理及出租出借房产监管工作。
3. 负责无形资产产权管理工作。组织制定无形资产管理办法,对无形资产归口管理单位统筹指导。
4. 负责大型仪器设备开放共享工作。建设及维护校级开放共享平台,组织对处级单位开放共享及使用绩效考核。
5. 负责监督经营性资产的运行及收益情况。
6. 负责采购组织实施、监管、合同签订及档案管理等工作。组织实施采购限额标准以上的货物、工程和服务等项目采购与招标,采购监管限额标准以下货物、工程和服务等项目,管理与考核采购代理机构,审查、签订采购合同。
7. 负责政府采购限额以上进口设备的备案申报,管理与考核外贸代理机构,协调办理进口科教仪器设备的减免税、报关、监管等工作。
8. 负责实验室实验队伍、实验设备设施及其安全相关工作。
9. 完成上级和学校交办的其他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