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教学科研单位:
为落实上级关于安全生产工作最新部署要求,根据学校安委会有关通知精神,坚决避免中秋、国庆节日期间发生实验室安全事故,现就做好节日期间实验室安全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严守审批制度,落实安全责任
各教学科研单位要聚焦人员流动大、师生风险意识降低、假期值守作业等安全薄弱环节,深度分析研判本单位实验室安全风险情况,坚决摒弃松懈心态,层层压实安全主体责任。双节期间开展实验实行备案管理,由教学科研单位备案并明确现场安全负责人;高风险实验项目须经单位主要负责人审批。未备案或未审批不得开展实验。
二、做好安全教育,提升安全意识
面向假期留校实验师生,至少组织一次实验室安全专题教育。重点培训危险化学品、特种设备、气瓶的使用规范,防护用品的正确使用方法,应急处置流程等。可通过案例警示、微信群/短信提醒、现场叮嘱等方式,提升师生安全意识。
三、组织自检自查,落实闭环管理
各教学科研单位立即组织所辖实验室全覆盖自查。隐患通过学校实验室安全管理平台建立整改台账,明确责任人、措施、时限,实行登记、整改、复查、销号闭环管理。能立即整改的立行立改;暂不能立即整改的落实临时管控措施,限期销号;存在重大安全隐患的立即停止实验,整改验收合格后方可重新开展。
四、聚焦重点风险,严格管控举措
重点管控危险化学品、特种设备、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等。危险化学品落实全生命周期管理,账物相符、分类存放,严禁超量、混存、乱放。特种设备逐项落实证件张贴、停用标签、设备及附件检验、操作规程上墙、运行记录、持证上岗、预案演练、设备台账等要求。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落实许可备案、专人负责、领用登记、账物相符,规范操作并做好防护与监测。
五、配齐防护用品,提升应急能力
完善实验室应急预案,节前开展针对性演练。突发状况第一时间启动预案,科学处置,按规定及时准确报送信息。按规范配备安全防护用品和个人防护用品,确保齐全、充足、在有效期内,并置于便于取用的位置。
请各教学科研单位按要求完成自查、建立隐患整改台账。国有资产与实验室管理处将适时抽查。
国有资产与实验室管理处
2026年9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