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单位:
为进一步规范和加强学校资产管理,解决老旧设备闲置堆积、利用率低、占用办学空间等问题,现开展老旧设备资产专项处置工作,彻底清理闲置废旧设备,盘活空间资源,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清理工作范围
全校各单位在账的使用年限达到20年及以上的设备类固定资产。资产明细见《使用20年及以上设备类资产明细表》(附件1)
二、清理工作内容
本次老旧设备专项清理本着“全面核查、精准判断、应废尽废”的原则进行全面清理。
(一)老旧设备统一报废。设备老化损坏无法正常运行、维修成本过高无法继续使用、性能指标低无使用价值等情况的老旧设备,一律按固定资产报废流程进行处置。原则上使用年限达20年以上的设备,一律按报废处置。
(二)保留设备备案说明。对于使用年限超20年仍具备使用价值的设备,详细说明具体使用人、设备当前用途、应用的项目等情况,并提交《保留使用20年及以上设备类资产申请表》(附件2)。
三、清理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压实责任。各单位要充分认识本次老旧设备资产专项清理对释放办学空间的重要意义,要严格落实工作责任,指定专人负责本项工作,确保有序推进、落地见效。
(二)从严核查,据实上报。各单位要实事求是核查老旧设备的实际情况,确有使用价值的继续留存,要杜绝长期闲置的老旧设备无理由留存、闲置堆积、占用办学空间。
(三)规范流程,按时完成。请各单位于9月30日前,将《保留使用20年及以上设备类资产申请表》(含电子版)经单位领导签字确认并加盖公章后报主楼521室。10月30日前,在“资产管理一体化平台(原资产管理平台)”中提交老旧设备报废申请,由资实处统筹组织回收、报废处置。
联系人及电话:
材料上报:才 欣 82588732
资产处置:赵 宇 82569554
平台使用:吴树政 82569554
国有资产与实验室管理处
2026年9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