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教学科研单位:
新学期伊始,为深入贯彻落实学校安全委员会相关部署,巩固暑期安全隐患整改成效,切实防范实验室安全事故,保障师生安全与教学科研秩序,现就加强秋季学期开学初实验室安全管理工作通知如下:
一、提高政治站位,压实安全责任
各教学科研单位须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严格执行“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和“谁使用、谁负责,谁主管、谁负责”原则,切实将安全责任落实到人、到岗。各教学科研单位负责人须组织开学前安全自查,确保制度执行无盲区。
二、强化异地科研机构安全管理
各异地科研机构须同步纳入学校统一安全管理体系,对照《高等学校实验室安全检查项目表(2025年)》开展自查,补齐短板。学校将结合年度检查计划,对异地科研机构开展专项督导,重点核查安全责任制落实、危险源管控、应急能力建设等情况,确保安全标准统一、执行到位。
三、开展全面排查,突出重点环节
各教学科研单位须在开学一周内完成实验室安全自查,重点关注:
环境与设施:疏散通道、水电通风、防护用品、应急设施、消防器材等;
设备与用电:设备重启检查、严禁插排串联、气瓶固定与泄漏报警等;
危险化学品:分类存放、标签清晰、双人双锁、废弃物规范处置等;
生物与辐射:区域标识清晰、废弃物灭菌处理、人员持证操作等;
特种设备:设备状态、安全隐患排查、人员管理与培训、制度与应急保障等。
四、加强危险操作审批与过程管控
所有涉及高温、高压、有毒有害、易燃易爆等危险操作,必须严格执行分级审批和安全预案制度:
审批流程应确保全过程留痕、可追溯。根据《高等学校实验室安全规范》及学校相关安全管理规定,危险操作实行分级审批管理:较低风险操作由基层学术组织负责人审批;中等风险操作由所在教学科研单位分管负责人审批;较高风险及以上操作须由所在教学科研单位主要负责人审批,并报学校主管部门备案,针对特殊高风险操作需组织专家论证。
安全预案应明确风险辨识、警示标识、物理隔离、专人值守、防护装备、应急处置等内容。各教学科研单位须于9月8日前报备警示标识需求,学校统一配发。
严禁未经审批或预案不合格开展危险操作。
五、强化隐患整改与闭环管理
对自查中发现的问题立行立改,建立台账;难点问题须报送国有资产管理处并附临时管控方案。学校将开展抽查,对整改不力的单位予以通报。
六、加强安全教育与应急演练
组织全员准入培训,重点学习安全规范、防护要求和应急处置;结合危险源特点开展火灾、泄漏等应急演练,提升师生实战能力。
七、严格日常监管,构建长效机制
执行安全日志制度,加强人员在场监护和设备巡检;各教学科研单位应严格按照《高等学校实验室安全分级分类管理办法(试行)》管理要求,制定并落实不同风险等级实验室的检查计划,保证检查频次,实现常态化监管;鼓励师生反馈隐患,营造全员参与的安全文化。
请各教学科研单位于9月8日17:00前将自查及整改情况报送国有资产管理处。
联系人:战宇(0451-82519870)、刘海才(0451-82519591)
邮箱:sysaq@hrbeu.edu.cn
安全无小事,防微杜渐是关键。请各教学科研单位以高度责任感抓实开学初安全工作,筑牢校园安全防线。
国有资产管理处
2025年9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