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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25年度中央行政事业单位通用资产配置计划调整申报的通知

发布者:国有资产管理处 发布时间:2025-07-02 浏览次数:11

各有关单位:

根据《关于编报2025年度中央行政事业单位通用资产配置计划的通知》(工财函〔2024262号)要求,学校已于202411月编制上报了哈尔滨工程大学2025年度通用资产配置计划及相关说明材料,并依据有关批复完成上半年配置计划执行。各单位因新增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承担专项工作、年度配置计划编制不完善、配置需求确有变化等情形需要调整通用资产配置计划的,应当按规定履行审批手续。现就相关调整申报事宜通知如下:

一、调整范围

各单位利用财政等各种资金购置或利用调剂等各种方式配置通用办公设备、办公家具、办公软件等资产事项(高校编报范围包含承担教学、科研任务使用的相关设备、家具和软件)较2024年末申报情况有变化的。

二、工作安排

(一)调整申报。请各单位于2025710日前将调整说明(见附件2)、配置计划调整表(见附件1)经单位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后,返回国资处(主楼521室),电子版发送至gzc@hrbeu.edu.cn

逾期未提交配置计划调整相关材料的单位视为2025年度本单位配置计划无变化。各单位不得超计划采购通用资产。

(二)汇总上报。2025717日前,学校完成各单位2025年度通用资产配置计划调整汇总,报工业和信息化部审批。

(三)批复和备案。2025730日前,工业和信息化部完成审核批复,同时将批复结果报国家机关事务管理局备案。

三、有关要求

(一)通用办公设备、办公家具和办公软件的配置计划调整,按照《中央行政单位通用办公设备家具配置标准》(财资〔201627号)(见附件3)和政府采购有关规定进行。配置通用办公家具的,参照《中央行政事业单位通用办公家具规格和性能指南》执行(见附件4)。

未纳入年度配置计划的通用资产,各单位不得擅自配置。否则,国资处将不予办理转固等手续。

(二)各单位要高度重视,在盘点资产情况基础上,根据职能履行,教学、科研事业发展需要,依据2025年预算编制情况以及有关资产配置标准,综合考虑资产存量、增减变动和机构人员情况等因素,合理调整通用资产配置计划。

确需配置通用资产的,应当首先在学校内部调剂使用存量资产;学校内部无法调剂的,可通过中央行政事业单位公物仓进行调剂;调剂无法解决的,对租用、购置等方式进行综合分析和可行性论证,选择最优方式进行配置。

(三)通用资产配置计划是学校预算执行和政府采购的重要依据,未经批准不得擅自变更。通用资产配置计划的执行情况也将列入年度国有资产管理考核评价进行年度考核。

四、注意事项

(一)填报单位

2025年度通用资产配置计划调整关系到部分单位2025年度通用资产购置和使用,涉及到的二级单位,如不及时上报相关材料将影响到单位2025年度通用资产配置工作。

(二)特殊编报要求

1.拟配置三人沙发、单人沙发、大茶几、小茶几的,请在编报说明中列明司局级办公室、处级及以下办公室的具体数量;

2.拟配置会议桌、会议椅的,请在编报说明中列明会议室使用面积、配置单价、配置数量等情况;

3.其他办公设备家具包括:有特殊功能需求的通用办公设备、通用办公家具;除表内通用办公设备以外,资产分类为(A02020000)办公设备的资产(见附件66.2.2办公设备);除表内通用办公家具以外,资产分类为(A05010000)家具的资产(见附件66.5.1 办公家具)。

各单位在填报过程中遇到问题,请及时与国资处联系,以保证按时完成调整申报工作。

联系人及电话:才欣  82588732    

 

附件:1.通用资产配置计划调整表(2025年度).xls

    2.调整说明(模板).doc

    3.中央行政单位办公设备家具配置标准.docx

    4.中央行政事业单位通用办公家具规格和性能指南.doc

    5.办公设备、办公家具分类代码.docx

    6.关于编报2025年度中央行政事业单位通用资产配置计划的通知.pdf

  

                                                                国有资产管理处                                                                         20257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