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教学科研单位:
为确保“五一”假期期间实验室安全运行,防范安全事故发生,根据《高等学校实验室安全规范》要求,现就假期实验室安全及实验安全管理工作要求如下:
一、全面开展节前安全检查
(一)检查时间:即日起至2025年4月30日。
(二)检查范围:全校所有实验室及危化品存储间、气瓶间。
(三)检查工作要求:各教学科研单位应针对实验室、实验项目组织一次拉网式检查,并填报《实验室安全检查记录表》(详见附件)。
1.加强对实验室水、电、消防等基础设施的检查力度;
2.加强对管制类化学品、易燃助燃易爆类危险化学品、电器设备、压力容器、高压气瓶等的安全管理;
3.严格落实实验室安全准入、个人防护等日常安全管理工作;
4.做好实验室备用钥匙的管理,确保必要时顺利进入实验室;
5.对存在的安全隐患仍未完成整改的实验室,严禁私自开展实验工作;
6.加强对重大危险源和24小时通电设施设备(冰箱、冰柜、培养箱等)的安全管理,安排专人做好假期期间的巡查值守工作;
7.加强对实验项目的风险评估,对存在的安全隐患建立防范措施。
(四)整改要求:对发现的安全隐患应立即整改,无法立即整改的须制定临时管控措施并报国有资产管理处备案。
二、加强假期实验室安全管理
(一)实验活动审批
1.假期期间原则上不安排高风险实验。确需开展的,须经教学科研单位实验室安全分管领导审批并备查。
2.确需开展夜间实验(22:00-次日6:00)的,须经教学科研单位实验室安全分管领导审批并备查,明确安全责任人及应急联络方式。
(二)人员管理要求
1.实验人员须全程值守,严格按操作规程执行,严禁单人操作高危设备;
2.学生开展实验须有指导教师现场监督并保障安全。
(三)场所管控措施
1.无人值守实验室须切断电源、切断气源、锁闭门窗,并张贴封条;
2.危化品存储间、气瓶间等重点区域严格执行双人双锁管理。
三、强化应急值守与信息报送机制
(一)值班巡查:各教学科研单位安排专人每日巡查实验室,发现异常立即处置并上报。
(二)应急预案:更新应急联络表,确保值班人员24小时通讯畅通。
(三)信息报送:假期发生安全事件须第一时间上报安全保卫处和国有资产管理处,严禁瞒报、漏报。
请各教学科研单位于4月30日11:00前将填写汇总后的《实验室安全检查记录表》,由单位党政主要负责人签字、加盖公章后交至国有资产管理处(主楼534),电子版发送至:sysaq@hrbeu.edu.cn。
联系人:战宇 刘海才 崔春博
联系电话:82519870 82519591
国有资产管理处
2025年4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