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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加强实验室锂电池安全管理的通知

发布者:国有资产管理处 发布时间:2024-10-15 浏览次数:10

各有关单位:

为加强学校各类锂电池(以下简称“锂电池”)安全管理,预防和避免火灾爆炸事故发生,保障师生员工生命财产安全,保护校园环境,按照《高等学校实验室安全规范》(教科信厅函〔20235号)、《高等学校实验室消防安全管理规范》等相关文件精神,依据《哈尔滨工程大学安全生产管理办法》(哈工程校发〔2023120号)的要求,现就加强实验室锂电池安全管理工作通知如下:

一、锂电池安全管理职责

锂电池安全管理纳入学校技术安全管理责任体系,以“锂电池谁使用、安全谁负责”为原则,落实校内锂电池使用教学科研单位的主体责任。

各教学科研单位作为技术安全的管理和责任主体,务必提高警惕性,高度重视实验室内锂电池使用管理不当可能引发的安全事故。各教学科研单位安全工作第一责任人、分管技术安全工作的领导需指派专兼职安全员对本单位涉及锂电池使用的相关实验室进行摸底检查,对锂电池使用与管理情况建立台账并实时更新。

各教学科研单位的基层学术组织是技术安全制度的具体落实者,负责人是锂电池安全使用的管理责任人,需着重落实与锂电池相关的安全防护、消防设施配备、现场使用和储存安全措施的有效性;负责对锂电池的采购、安全使用、储存和回收处置等内容的安全教育培训。使用锂电池的教师须严格要求学生按照锂电池操作规范进行使用,并做好检查监督,对学生在使用过程中出现的安全问题及时制止,对现场安全及防护措施存在的隐患应及时上报处理。

二、锂电池安全管理相关要求

(一)锂电池安全管理基本要求

1.使用的锂电池必须经各教学科研单位审批报国有资产管理处备案后,在具有相应资质的经营单位购买并配有电源管理系统的合格产品。

2.各基层学术组织要建立完善的锂电池管理档案,内容包括:型号、厂商、技术参数等基本信息,购买、报废、维护保养时间;充放电时间、电量百分比等。

(二)锂电池的使用要求

1.严格遵守使用说明书要求,遵循“即用即充,即充即用”的原则正确使用锂电池。

2.确保端子的正、负极性连接正确;禁止使用有机溶剂清洗电池外壳;严禁敲击、抛掷、踩踏、坠落、拆解、冲击电池。

3.锂电池检测和装配时,避免短路、外力冲击、挤压、高温、直接焊锡等因素损伤锂电池。

(三)锂电池的充放电要求

1.在电池充放电过程中,禁止在电池上覆盖异物,并设专人负责看护。

2.充电器要使用正规厂家生产的平衡充电器,应当具有自动控制功能及安全保护功能。

3.不得长时间充电或电池完全用空电量再充电。超长时间充电和完全用空电量会造成过度充电和过度放电,将对锂离子电池正负极造成永久损坏。

4.当电池充电时间超过规定最大时间仍然显示未充满,应及时断电,并联系生产厂家,严禁私自拆改电池组。

(四)锂电池的储存与运输要求

1.锂电池必须储存在专用仓库、专用场地或条件完备的实验室内,不得倒置或卧放,避免受机械冲击或重压。

2.锂电池对环境温度和湿度比较敏感,锂电池应储存在环境温度为-10℃—35℃,相对湿度不大于75%的通风良好、干燥和凉爽环境中,避免存放或陈列在阳光直射处,高温和高湿可能损害电池性能或腐蚀电池表面,甚至导致锂电池自燃。

3.严禁将锂电池与金属物体混放,以免金属物体触碰到电池正负极,造成短路,损害电池甚至造成危险。

4.锂电池应与化学品、可燃材料隔开贮存。条件允许时,锂电池储存场所宜设独立的防火分区或独栋建筑。

5.存放锂电池的场所须设有严禁吸烟、严禁烟火等警示标识。不准在存放锂电池的库房、场地附近进行可能引起火灾的作业。

6.锂电池转运和储存时,应使用原始包装逐个固定、隔离锂电池,不应采用锂电池相互接触的密集储存方式。锂电池储存场所的温度和湿度条件应满足产品规范或产品规格书的要求。

7.锂电池储存和转运时,电池荷电状态不宜超过70%

8.对于长期没有使用的电池组,应每隔3个月进行一次充放电循环,且储存时间最长不超过5年。

(五)废锂电池的处置

1.废锂电池应分类储存,禁止露天存放。破损的废锂电池应单独储存。

2.废锂电池储存前应进行安全性检测,避光储存,应控制储存场所的环境温度,避免因高温自燃等引起的环境风险。

3.各教学科研单位应指定专人负责本单位废锂电池的处理工作,将产生的废锂电池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企业统一组织收运和处置。禁止将废锂电池随意丢弃、掩埋地下。

(六)消防管理与应急处理

1.锂电池的使用人员应当每日对使用和储存锂电池的场所或部位进行一次防火巡查。特别应加强非工作时间段的安全值守和巡逻。

2.各教学科研单位必须对锂电池的使用人员进行安全培训,使其熟练操作消防砂、灭火毯、灭火器、消火栓等常用消防器材和设施,具备扑救锂电池初起火灾的能力。

3.各教学科研单位应制定锂电池事故应急处置方案并定期组织演练。

4.锂电池发生火灾,初起时,可使用消防砂、灭火毯或水基灭火器、干粉灭火器覆盖;火势较大时,应立即组织疏散,在切断电源和确定事故现场没有忌水物品后,可考虑大量喷射消防水降温、灭火,并及时上报情况。

三、工作要求

以上要求,请各教学科研单位的实验室严格遵守。为进一步掌握锂电池的实际使用和管理情况,请各教学科研单位摸排实验室锂电池情况,填写《实验室锂电池安全管理情况摸排表》(见附件),并于20241017日下班前将经各教学科研单位主要负责人签字盖章后的摸排表交至主楼534,电子版发送至liuhaicai@hrbeu.edu.cn,联系人战宇82519870,刘海才82519591。学校将组织检查组进行现场核查。

 

附件:实验室锂电池安全管理情况摸排表.xlsx

 

                                         国有资产管理处

                                          202410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