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工作通知

关于编报2024年度中央行政事业单位通用资产配置计划的通知

发布者:国有资产管理处 发布时间:2023-10-30 浏览次数:837

各单位:

根据《关于编报2024年度中央行政事业单位通用资产配置计划的通知》(工财函〔2023219号)有关要求,为确保准确、完整、及时地编报2024年度通用资产配置计划表、机构人员情况表和编报说明,请各单位结合本单位年度(2024年度)预算编报情况,协助填报部分报表有关内容(详见附件)。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编报内容

   各单位计划利用财政等各种资金购置或利用调剂等各种方式配置公务用车和通用办公设备、办公家具、办公软件等资产事项(高校编报范围包含承担教学、科研任务使用的相关设备、家具和软件),包括计划配置数量、金额和方式等。

二、工作安排

   (一)编制报送。请各单位于2023116日前将填报完毕的报表(见附件1)及编报说明(见附件2)经单位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后,报国资处(主楼521室),电子版发送至gzc@hrbeu.edu.cn

   (二)汇总上报。20231115日前,学校完成各单位2024年度通用资产配置计划汇总,报工业和信息化部审批。

   (三)批复和备案。20231231日前,部完成审核批复,同时将批复结果报国家机关事务管理局备案。

三、工作要求

   (一)各单位要高度重视,在盘点资产情况基础上,根据职能履行,教学、科研事业发展需要,依据年初预算编制情况以及有关资产配置标准,综合考虑资产存量、增减变动和机构人员情况等因素,科学编制通用资产配置计划。

确需配置的,应当首先在单位内部调剂使用存量资产;单位内部无法调剂的,可通过中央行政事业单位公物仓进行调剂;调剂无法解决的,对租用、购置等方式进行综合分析和可行性论证,选择最优方式进行配置。

   (二)通用办公设备、办公家具和办公软件的配置计划,严格执行配置标准(见附件3)和政府采购规定。配置通用办公家具的,参照《中央行政事业单位通用办公家具规格和性能指南》执行(见附件4)。未纳入配置计划的,不得配置。没有配置标准的(承担教学、科研任务的),从严控制,避免浪费。

   (三)通用资产配置计划是学校预算执行和政府采购的重要依据,未经批准不得擅自变更。通用资产配置计划的执行情况也将列入年度国有资产管理考核评价进行年度考核。

   (四)为便于每年度编报工作联系,请各单位于111日前将通用资产配置计划编报工作联络人信息表(见附件5)报国资处。

   (五)因新增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承担专项工作等情形需要调整通用资产配置计划的,应当按规定履行审批手续,并于20246月底前报国资处,具体要求另行通知。

   四、注意事项

   (一)填报单位

2024年度通用资产配置计划编报关系到各单位2024年度通用资产购置和使用,涉及到学校所有二级单位,如不及时上报相关材料将影响到单位2024年度通用资产配置工作。

(二)配合单位

根据上级部门编报要求,需人力资源处、信息化处、党政办配合编报人员机构情况、通用办公软件情况和司局级人员办公家具情况等内容,具体要求另行通知。

(三)特殊编报要求

1.拟配置的通用办公设备为非国产化设备的,请在编报说明中列明具体数量;

2.拟配置三人沙发、单人沙发、大茶几、小茶几的,请在编报说明中列明司局级办公室、处级及以下办公室的具体数量;

3.拟配置会议桌、会议椅的,请在编报说明中列明会议室使用面积;

4.其他办公设备家具包括:有特殊功能需求的通用办公设备、通用办公家具;除表内通用办公设备以外,资产分类为(A02020000)办公设备的资产(见附件66.2.2办公设备);除表内通用办公家具以外,资产分类为(A05010000)家具的资产(见附件66.5.1 办公家具)。

各单位在填报过程中遇到问题,请及时与国资处联系,以保证按时完成报表填报工作。

联系人及电话:才欣82588732  吴树政82569554

    

    附件1:通用资产配置计划表(2024年度).xls

   附件2:编报说明(模板).doc

   附件3:中央行政单位办公设备家具配置标准.docx

   附件4:中央行政事业单位通用办公家具规格和性能指南.doc

   附件5:通用资产配置计划编报工作联络人信息表.xlsx

   附件6:办公设备、办公家具分类代码.docx

                                                               国有资产管理处

                                                               202310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