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落实学校“抓落实、促转型”工作要求,加强对采购代理机构的监督管理,2023年4月19日,国资处联合监察处、审计处,组织开展2022年度采购代理机构考核评价工作,支撑服务学校各项工作高质量发展。
会议由国有资产管理处副处长汪生泉主持,国有资产管理处采购岗位人员,监察处、审计处监督人员,船舶工程学院等21个用户单位代表参加了此次考核评价会议。
“廉洁自律”和“依法合规”是采购代理机构必须严守的工作底线,为了更好地应对即将到来的采购高峰期,工作中要“重视调研”、“强化服务”,严格按照时间节点完成前期需求调研工作。国有资产管理处要强化采购代理机构考核评价工作,考核评价结果记入采购代理机构库评价档案,作为2023年项目委托的主要决策依据,有利于年度采购项目的快速实施。
汪生泉介绍了2022年度采购代理机构委托项目情况,宣布考核评价规则。此次考核评价采用现场实名打分方式,由用户单位和采购实施部门分别按照自身业务关注点和项目参与程度,对采购代理机构履约情况进行考核评价。
21个用户单位代表、采购实施部门人员围绕文件编制质量、人员配备、评审质量、处理质疑及投诉等内容,现场进行了实名打分,监察处、审计处人员监督现场投票和分数统计环节。
考核评价结束后,国有资产管理处将有效使用考核评价结果,采取项目化运行、部门联动和专人跟进等措施做好落实、服务与支撑工作。同时,加强采购监督管控力度,营造风清气正的采购氛围,为学校提供个性化、高质量的代理服务,用高效务实的行动助力国资管理高质量发展迈上新台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