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老师、同学:
大家好!本期“国资资讯”将为大家介绍《使用学校本部经费购置固定资产跨校区调拨流程及管理要求》。
一、适用范围
使用学校本部各项经费(包括学科条件建设经费、专项经费、条保项目经费、教育事业经费、科研项目经费等)购置的固定资产长期(连续使用在1年以上)在烟台研究院、青岛创新发展基地和南海研究院(以下简称“烟、青、琼”)使用的,适用本跨校区调拨流程。所涉及固定资产权属为哈尔滨工程大学,在调拨使用过程中保持不变。
二、管理要求
(一)学校本部固定资产短期(连续使用不到1年)在烟、青、琼使用的,由资产使用管理单位做好借出登记,暂不办理跨校区调拨。
(二)学校本部固定资产在跨校区调拨使用期间,由烟、青、琼资产管理部门负责按学校本部相关管理制度做好资产管理工作,并定期组织盘点核查。
(三)跨校区调拨使用资产归还学校本部时,烟、青、琼资产管理部门应配合教师完成资产调拨回学校本部的相关手续,并做好实物交接。
(四)学校本部新购固定资产购置合同中明确约定交货地在哈尔滨以外校区的,按照《使用学校本部经费购置仪器设备类固定资产异地验收规范》进行验收和管理,归还学校本部时,按照本流程办理调拨手续。
三、跨校区调拨流程
(一)学校本部固定资产调出流程
1.团队教师提出资产调拨申请,学校本部资产使用管理单位资产管理员进行核实,提请单位负责人审批。
2.烟、青、琼资产管理部门资产管理员配合资产交接,完成校区内部资产接收确认。
3.实物资产交接完成后,由学校本部资产使用管理单位资产管理员配合团队教师完成资产系统调出申请等操作,烟、青、琼资产管理部门资产管理员组织完成资产系统调入接收操作。
4.国资处相关人员进行系统审核,完成调拨程序。
(二)固定资产调入学校本部流程
1.团队教师提出资产调拨申请,烟、青、琼资产管理部门资产管理员进行核实,提请校区负责人审批。
2.学校本部资产接收单位资产管理员配合资产交接,完成内部资产接收确认。
3.实物资产交接完成后,由烟、青、琼资产管理部门资产管理员配合团队教师完成资产系统调出申请等操作,学校本部资产接收单位资产管理员组织完成资产系统调入接收操作。
4.国资处相关人员进行系统审核,完成调拨程序。
四、系统操作流程及注意事项
(一)系统操作流程
申请人提交调拨申请调拨申请经调出单位资产管理员、调出单位负责人、调入单位资产管理员、调入单位负责人、资产管理部门审批流程进度显示“99已经执行”,则完成资产调拨。
(二)系统操作注意事项
1.“使用单位修改为”:在下拉菜单中选择资产要调入的单位名称。注意选择的调入单位名称必须是实际基层单位,不可选择还有下级单位的账户作为调入单位。
2.“领用人修改为”:在“工号”文本框填写新领用人的工号,点击“姓名”文本框系统自动识别出领用人姓名。
3.“存放地点修改为”:输入资产新的存放地点,要精确到房间,如“1#509室”“启航活动中心144室”。
4.“使用方向修改为”:在下拉菜单中选择资产新的使用方向,包含:教学、科研、行政、社会服务、其他。
5.调入单位资产管理员在“资产修改调拨”“提交调入申请”中审核其他处级单位调入本单位的资产信息,确认后提交给单位负责人审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