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的政治建设是党的根本性建设,决定党的建设方向和效果。高校党的政治建设首要任务就是旗帜鲜明讲政治,坚决做到“两个维护”。为进一步加强党的政治建设,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全面提高党的建设质量,根据《中共工业和信息化部党组关于学习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关于加强党的政治建设的意见>的通知》(工信部党〔2019〕51号)要求,结合学校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加强党的政治建设,必须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坚持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党的基本理论、基本路线、基本方略,落实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维护习近平总书记党中央的核心、全党的核心地位,坚决维护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通过主要任务的分解落实,确保全校上下把准政治方向,夯实政治根基,涵养政治生态,防范政治风险,永葆政治本色,提高政治能力,为支撑制造强国、网络强国和海洋强国建设,开启全面创建特色鲜明世界一流大学新航程提供坚强政治保证。
二、在深化理论武装中进一步坚定政治信仰
1.深化政治理论学习。把抓好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学习教育作为首要政治任务,持续推进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四进四信”专题教学,强化政治知识测试、注重学用结合、鼓励基层创新,推动领导干部以上率下、教师以身示范、学生主动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推进学习教育往深里走、往心里走、往实里走,真正做到学深悟透、融会贯通、真信笃行,不断增强践行“两个维护”的思想自觉政治自觉行动自觉。
牵头单位:宣传部
责任单位:党政办、组织部、校团委、学工部(处)、教师工作部、马克思主义学院,各分党委(党总支)
2.加强理想信念教育。按照贯彻“守初心、担使命,找差距、抓落实”的政治要求,扎实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深化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和中国梦宣传教育,持续开展“弘扬爱国奋斗精神、建功立业新时代”活动,引导全校党员干部牢记党的宗旨,筑牢信仰之基,补足精神之钙,把握思想之舵,锤炼忠诚干净担当的政治品格,团结带领全校师生为实现强校梦、强国梦共同奋斗。
牵头单位:组织部
责任单位:宣传部、学工部(处)、教工部,各分党委(党总支)
3.抓好意识形态工作。严格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强化对课堂教学、学生社团、各类思想文化阵地特别是网络领域阵地等方面的建设与管理,坚决抵御和防范校园传教和宗教渗透,充分利用报台网、新媒体等校内媒体,营造“团结稳定鼓劲”浓厚氛围,弘扬主旋律,壮大正能量,建设具有强大凝聚力和引领力的社会主义意识形态。引导全校党员干部师生更加坚定“四个自信”,努力为人民服务、为中国共产党治国理政服务、为巩固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服务,为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
牵头单位:宣传部
责任单位:各分党委(党总支),各处级单位
4.建好马克思主义学院。深入落实学校《马克思主义学院建设方案暨马克思主义理论一级学科建设三年行动计划》,把办好思想政治理论课作为学校党委的重要使命、建好思想政治理论课作为马克思主义学院的第一要务、讲好思想政治理论课作为思政课教师的神圣职责,明确核心任务,分步实施、对标建设,突出特色、发挥优势,打造马克思主义理论教学、研究、宣传和人才培养的坚强阵地,不断强化思想政治理论课作为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关键课程的地位作用。
牵头单位:宣传部
责任单位:马克思主义学院、本科生院、研究生院、科研院、人力资源处、学科办
5.深化思想政治理论课“两分两专”教学综合改革。针对学生真实困惑,精心设计教学专题,培育选树“以问题为导向的专题式教学”等改革项目,制定实施思想政治理论课集体备课制度,合理设置教学规模,严格落实课时规定,系统设计思想政治理论课实践教学体系,进一步增强实践教学效果,不断强化思想政治理论课引导学生实现“四个正确认识”、坚定“四个自信”的主渠道作用。
牵头单位:本科生院
责任单位:宣传部、马克思主义学院
三、在“双一流”建设中进一步强化党的政治领导
6.坚决与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认真贯彻落实部党组《坚决维护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的实施办法》和省委《关于坚决维护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的具体意见》,做到“两个维护”。按照工信部党组、黑龙江省委作出的决策部署,积极主动对接、逐项对标对表、细化工作举措、规范督察督办,确保各项办学任务落地生根。把党的政治建设融入重要决策部署的落实和重要工作开展的全过程,做到政治建设与各项业务工作紧密结合,相互促进。
牵头单位:党政办
责任单位:各机关、直属单位,各分党委(党总支)
7.坚持和完善党委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坚持党总揽全局、协调各方,坚持党委对学校工作实行全面领导,对学校党的建设全面负责,严格执行和维护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履行管党治党、办学治校的主体责任。坚持民主集中制,结合实际修订完善各项议事规则,严格落实“三重一大”决策制度。坚持群众路线,认真贯彻落实教育部党组《关于加强和改进高校领导干部深入基层联系学生工作的通知》精神,落实《校级领导联系基层工作细则》,不断提高党委把方向、管大局、作决策、保落实、抓班子、带队伍的能力。
牵头单位:党政办
责任单位:党委各工作部门
8.强化院系基层党组织的政治核心作用。强化政治责任,认真执行民主集中制。严格贯彻落实《哈尔滨工程大学院系党政联席会议议事规则》和《中共哈尔滨工程大学委员会分党委会(党总支会)会议议事规则》,充分发挥分党委(党总支)政治核心作用。
牵头单位:组织部
责任单位:各分党委(党总支)
四、在旗帜鲜明讲政治中进一步提高政治能力
9.发挥党支部战斗堡垒作用。严格落实《中国共产党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和《中国共产党党员教育管理工作条例》,以提升组织力为重点,突出党支部政治功能,保证监督党的教育方针贯彻落实,巩固马克思主义在高校意识形态领域的指导地位,加强思想政治引领,筑牢学生理想信念根基,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保证教学科研管理各项任务完成。教育党员强化党的意识和组织观念,自觉做到思想上认同组织、政治上依靠组织、工作上服从组织、感情上信赖组织。
牵头单位:组织部
责任单位:各分党委(党总支)
10.突出政治标准选拔使用干部。坚持党管干部原则,认真贯彻落实《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和《事业单位领导人员管理暂行规定》,强化党委在选人用人上的领导和把关作用。始终把政治标准放在第一位,注重选拔任用牢固树立“四个意识”、自觉坚定“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全面贯彻执行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忠诚干净担当、适应学校“双一流”建设的干部,对政治不合格的干部实行“一票否决”。加强干部考核,强化对干部政治忠诚、政治定力、政治担当、政治能力、政治自律等方面的深入考察考核,坚决把政治上的两面人挡在门外。
牵头单位:组织部
责任单位:纪委办
11.加大党员干部政治培训力度。创新培训形式,将坚定理想信念、提高政治能力、防范政治风险作为各级各类干部培训的重点内容,强化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学习教育,加强政治能力训练和政治实践历练。增强各级干部政治敏锐性和政治鉴别力,对容易诱发政治问题特别是重大突发事件的敏感因素、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对意识形态领域各种错误思潮、模糊认识、不良现象,保持高度警惕,做到眼睛亮、见事早、行动快。鼓励干部做勇于斗争的“战士”,不做爱惜羽毛的“绅士”。
牵头单位:组织部
责任单位:党校
12.加强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师培养培训。着力增强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师理论自信,举办骨干教师、新进教师等示范培训,每年选派一批骨干教师参加省级以上示范培训,选派青年骨干教师开展国(境)外学术交流和实践研修。学校每年对全体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师至少培训一次。培育思想政治理论课研究型教学创新团队。
牵头单位:人力资源处
责任单位:宣传部、马克思主义学院、教师工作部、本科生院
13.强化党的政治建设理论与实践研究。以工信部党的政治建设研究中心课题项目申报为重要抓手,针对党的建设亟需解决的重点、难点、热点问题,开展党的政治建设创新性理论研究。规范党的政治建设研究中心课题申报评审、中期检查、结题验收等组织工作,做好研究经费配比和使用管理,加强研究成果运用。通过课题研究的选题、立项、成果总结,进一步创新党建理论研究和实践工作结合的路径,为工信部和学校加强党的政治建设提供理论支撑。
牵头单位:政研室
14.发挥群团组织政治作用。充分发挥各群团组织联系师生的桥梁和纽带作用,加大政治动员、政治引领、政治教育工作力度,更好承担起引导师生听党话、跟党走的政治任务,把师生最广泛最紧密地团结在党的周围。不折不扣落实党中央关于群团改革的决策部署,加强对学生会、研究生会、学生社团的领导,切实增强群团组织的政治性、先进性、群众性。
牵头单位:校工会、校团委
责任单位:各分党委(党总支)
五、在深化全面从严治党中净化政治生态
15.严肃党内政治生活。严格执行《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增强党内政治生活的政治性、时代性、原则性和战斗性。严格执行民主生活会和组织生活会制度,提高“三会一课”质量,进一步强化谈心谈话、民主评议党员、主题党日等制度的落实。党员领导干部以普通党员身份参加所在党支部活动,认真过好双重组织生活。用好批评和自我批评武器,提高党内政治生活质量。
牵头单位:组织部
责任单位:党政办,各分党委(党总支)
16.严明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把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融入贯穿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和学校改革发展过程,防范和解决党内政治生活中的突出问题。严格执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不断巩固拓展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成果,着力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用好监督执纪“四种形态”,严格问责追责,严厉惩治腐败。强化教学政治纪律约束机制,坚持课堂讲授守纪律、公开言论守规矩。
牵头单位:纪委办
责任单位:本科生院、研究生院、教师工作部,各分党委(党总支)
17.严格执行请示报告制度。严格落实《中国共产党重大事项请示报告条例》,切实增强请示报告意识,自觉加强向上级党组织请示报告工作,履行请示报告的重大政治职责。严格落实学校领导出差出国等的请示报告制度,进一步规范学校安全稳定突发事件信息报送工作。提高请示报告质量,确保请示报告时效。
牵头单位:党政办
责任单位:学工部(处)、安全保卫处,各分党委(党总支)
18.发挥巡视巡察利剑作用。坚持发现问题和整改落实相结合,不折不扣落实上级党委巡视整改任务。全面落实《校党委巡察工作实施办法(试行)》,将政治建设推进情况作为巡察的重要内容,深入推进学校内部政治巡察,指导被巡察党组织切实抓好整改落实。坚持重点巡察、常规巡察和专项巡察相结合,切实发挥巡察工作办公室作用,确保巡察工作的质量和效果。
牵头单位:巡察办
责任单位:党委各工作部门,各分党委(党总支)
19.深化党内政治文化建设。大力弘扬忠诚老实、公道正派、实事求是、清正廉洁等价值观,增强党员干部的政治定力、纪律定力、道德定力、拒腐定力。大力倡导清清爽爽的同志关系、规规矩矩的上下级关系,弘扬正气、树立新风。加强校史校训教育和熏陶,传承哈军工红色基因,推进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宣传教育,弘扬“三个第一”大学精神,培育党员干部政治气节、政治风骨。大力深化“忠诚、坚韧、团结、创新”的校风建设,促进党员干部勇于担当、能够担当、敢于担当。
牵头单位:组织部
责任单位:宣传部、党政办、纪委办监察处,各分党委(党总支)
六、组织保障
加强党的政治建设是一项重大艰巨的政治任务。学校各级党组织、各单位要进一步增强推进党的政治建设的自觉性坚定性,加强组织领导,强化责任担当,把加强党的政治建设纳入重要议事日程,把本方案要求落实到年度工作计划。要创新工作举措,评估工作效果,确保本方案提出的各项举措落到实处,不断提升党的政治建设工作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