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老师、同学们,大家好:
本期国资资讯主要介绍三方面内容,一是“资产信息修改”办理流程及注意事项;二是“资产调拨”办理流程及注意事项;三是“资产报废处置”办理流程及注意事项。
一、资产信息修改
资产在单位内部间调整,如:修改资产领用人、存放地点、使用方向,称为“资产信息修改”。为确保账实相符,规范资产管理行为,强化资产领用人责任意识,各单位应定期开展资产自查工作,及时变更资产相关信息,确保资产信息完整、准确。
(一)办理流程
申请人登录“固定资产管理平台”资产修改调拨发送修改申请选定需要修改的资产,点击“发送选定的资产修改申请”填写修改信息发送修改申请资产管理员提交、单位负责人审批流程进度显示“99已经执行”,则完成资产修改。
(二)温馨提示
1.申请人可在“资产修改调拨”“撤销修改申请”或“查询修改信息”中撤销或查询已经发送的资产修改申请。
2.资产管理员可在“资产修改调拨”“提交修改申请”或“撤销修改提交”中向单位负责人提交或撤销修改申请。
二、资产调拨
资产在不同处级单位(一级单位)间调整,称为“资产调拨”。为盘活存量固定资产,提高固定资产使用效益,把“过紧日子”内化于心,各单位可将可调剂办公设备、仪器设备、家具等资产信息汇总发布至“资产管理交流群”或报至国资处。各位老师可通过“国有资产管理处网站”查看可调剂资产信息,按需履行程序领用固定资产,对调拨主动性强的单位予以通报表扬。
(一)办理流程
申请人登录“固定资产管理平台”资产修改调拨发送修改申请选定需要调拨的资产,点击“发送选定的资产修改申请”填写修改信息发送修改申请调出单位资产管理员、调出单位负责人、调入单位资产管理员、调入单位负责人、资产管理部门审批流程进度显示“99已经执行”,则完成资产调拨。
(二)温馨提示
1.选择的调入单位必须是实际基层单位,不可选择还有下级单位的账户作为调入单位。
2.资产管理员在“资产修改调拨”“提交调入申请”中审核其他处级单位调入本单位的资产信息,确认后提交给单位负责人审批。
三、资产报废处置
已达到最低使用年限且因技术原因确需淘汰或无法维修、无使用价值的资产可进行资产处置,已达到最低使用年限仍可继续使用的资产应当继续使用,未达到最低使用年限的资产原则上不得进行报废处置。
(一) 办理流程
申请人登录“固定资产管理平台”资产报废选拟报废资产发送申请资产管理员审批(提交《待报废资产申请表》电子版)国资处审核单位负责人审批资产管理员提交《待报废资产申请表》纸质版(主楼507室)国资处组织回收。
(二) 温馨提示
1.《待报废资产申请表》在固定资产管理平台资产报废查询报废信息“打印申请表”中下载。
2.《待报废资产申请表》电子版用于复核固定资产是否达到最低使用年限、计提折旧是否完成,同时对使用年限未达到10年的设备进行“资产调剂公示”5个工作日,调剂公示后反馈给资产管理员。
3.《待报废资产申请表》纸质版用于回收现场核对待处置资产情况及档案备查,须确认待报废资产账实相符、设备完整,并经技术鉴定人签字、主管领导签字盖章。
4.固定资产最低使用年限可参考下表。
【国有资产管理处】网址:http://lamd.hrbeu.edu.cn/
【固定资产管理平台】网址:http://zcgl.hrbeu.edu.cn/netcx/
【业务办理咨询】电话:(1)信息修改 0451-82588732(张晓红)
(2)调拨、处置0451-82569554(刘海才、吴树政)
更多国资资讯相关内容,可扫描下方二维码关注我们!